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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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树春同志的任职决定

发表时间:2025-04-09 13:27


关于李树春同志的任职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委员会的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李树春同志任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委员会干细胞技术项目专员,任期一年,自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

特此决定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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